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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5歲女 生父繼母謀殺罪成囚終身 繼外婆2項殘暴對待罪囚5年

虐死5歲女 生父繼母謀殺罪成囚終身 繼外婆2項殘暴對待罪囚5年

5歲女童Z與其8歲兄長X自2016年底開始,長期遭生父及繼母嚴重體罰,當他們一家搬到繼外婆家居住後,小兄妹更疑遭虐待,在5個月內除遭掌摑、藤條拖鞋責打及罰站外,更要捱餓、罰食殘羹、罰跪不准睡覺,還要玩「飛高高」和「扮超人」遊戲,被拋上天花板及左右搖晃,結果終致女童因傷口受感染引致敗血症死亡。而繼外婆就對兄妹受虐視而不見。女童的生父繼母,在上周二(13日)被裁定謀殺罪成;至於繼外婆的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其中2項涉及忽略Z和其兄長X罪名成立。高院原訟庭法官黃崇厚今午(20日)依例判處生父及繼母終身監禁,而2人承認的2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則被判監9年半,並與謀殺罪同期執行;繼外婆則判監5年。

3名被告依次為死者女童Z和其兄長X的父親(29歲,運輸工人)、繼母(30歲,家庭主婦)和繼外婆(57歲,會計文員)。首被告和次被告被裁定於2018年1月6日,在香港謀殺女童Z罪名成立。第三被告則被裁定2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控罪指她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間,對Z和X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但故意忽略兩人。

據控方案情指,繼母與她上一段婚姻所生的女兒Y,於2016年底起與X和Z的生父及其家人同住,那時兩人已開始虐打該兩兄妹。至2017年8月,兩夫婦與3名子女搬往繼外婆家後,X及Z繼續遭到生父繼母虐待,包括以藤條拖鞋責打身體及臉部、被掌摑、要罰站罰抄,及即使冬天亦要在客廳睡袋。兩兄妹又要被罰捱餓、食生父繼母及Y食剩的飯菜等。控方指繼外婆曾多次目睹兩兄妹被虐待亦視若無睹,更曾同以藤條責打兩兄妹。另外,生父繼母亦曾與兩兄妹大玩「飛高高」和「扮超人」遊戲,在Z死前一天更玩「飛高高」致Z頭部撞到天花板並發出聲響。

控方指Z和X就讀的學校自2017年9月起,不時發現2人身上有不同傷勢,且曾詢問繼母,她除解釋是丈夫責打2人造成,有時又稱是兩兄妹自行弄傷。之後Z及X先後於同年10月底及12月底沒有再上學,生父更向Z就讀的學校申請停學。2018年1月6日,生父繼母報警指Z暈倒,救護員到場後最終證實Z已死亡。法醫證實Z因其身體傷口受細菌感染出現敗血症致死。

黃嘉威涉猥褻未成年少女 警方檢調涉及其她受害人

黃嘉威為舞台劇導演及演員。

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於2013年至2016年間涉嫌誘未成年少女拍裸照,以及要求女方為他口交並拍下影片,黃被控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今(20日)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他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至10月15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控方指稱,被告在涉案期間幾乎每個月都帶事主到賓館一次,涉為她拍裸照、進行口交甚至其他行為。

被告黃嘉威(37歲)今出庭時看來憔悴,聽取控罪後點頭表示明白內容。控罪指,被告於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30日期間,在荃灣區一間賓館內,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事主X作出猥褻行為;以及被控於同一時段內,在荃灣區一間賓館為X拍攝裸照及口交影片。

控方指稱,X現年已18歲,她於13歲時在網上平台認識被告。被告當時自稱攝影師及及導演,邀X拍照,X同意。二人遂到荃灣區一間賓館,在房間內為X拍裸照,期間替X蒙眼及要X為他口交,X照做。在她13至16歲這段未成年階段期間,二人幾乎每月一次到該賓館,作拍照、口交等行為。

直至X現年18歲,其男友於今年8月從X的電話內發現一些訊息及照片後揭發事件,X決定報警。其後警方將被告拘捕,在警誡下被告曾有招認。其後警方在被告的電腦內檢出與其他若干未成年少女口交、性交影片,當中包括SM性虐內容,故警方須繼續調查是否涉及其他受害人。

裁判官考慮案情嚴重,憂慮若准被告保釋或會滋擾證人及干擾調查,故拒絕其保釋申請,並提醒被告有權向原訟庭申請保釋。此外,被告將於本月28日覆核保釋申請。

【恐怖阿媽】狠母安排癡肥色魔強姦女兒

澳洲圖翁巴(Toowoomba)在2006年發生了一宗駭人聽聞的強姦案,當年一名只有16歲的少女遭癡肥色魔強姦,而案件的主謀竟是受害人的母親。案件延宕多年至前年才告上法庭,這名狠母預計將在本年稍後出獄,現時受害人發起聯署運動,要求當局對這名狠母加刑。

現年27歲的受害人巴特勒(Peta Butler)已為人母,她憶述在2006年時,自己在當地一間酒店的房間內被一名癡肥色魔強姦。當時巴特勒知道母親正身處房外,心中希望母親能走入房內拯救她,但可惜母親沒有施救,她最終被色魔飽嚐獸慾。巴特勒早前接受訪問時表示,「她(母親)是知道我正被強姦,她當天甚至可能想殺掉我。她把我帶到那個地方,她是有預謀地安排整件事。她不是一個母親。」案件雖發生多年,但至今這名癡肥色魔仍未落網,而巴特勒亦要等到2016年,在警方的協助下成功錄低雙方的對話,才成功把她繩之於法。這名狠母在同年10月被控,今年2月承認操控兒童作淫褻行為,她雖被判處4年監禁,但在當地緩刑制度下,意味着她會在今年稍後時間有機會獲釋。巴特勒坦言,她非常擔心其母親獲釋後,自己孩子及伴侶的安全,她現時已發起聯署運動,要求當地檢察總長上訴案件,為保護兒童設下先例,直言「沒有兒童應覺得自己的性命是一文不值。我們要為每個兒童尋求公義。」

重慶14歲童養媳-馬泮豔伯父馬正松不涉嫌拐賣婦女兒童和遺棄罪

重庆14岁童养媳

馬泮豔伯父馬正松不涉嫌拐賣婦女兒童和遺棄罪
《情况說明》提到,1997年馬泮豔由其伯父馬正松代養時,馬正松家庭也特別貧困,作為全家唯一的勞動力,需供養自己的母親、患有精神病的妻子、自家的兩個孩子和馬泮豔三姐妹共8口人。
2001年,馬泮豔的姑父羅元道見馬正松家庭確實困難,在征得時年13歲的馬泮豔同意後,於當年2月10日,和馬正松、馬正英(馬泮豔姑媽)等人一起,將馬泮豔送往陳學生家。
馬正松主觀上未以牟利為目的,客觀上沒有出賣行為,不能認定馬正松涉嫌拐賣婦女兒童。同時,馬正松對馬泮豔姐妹無法定撫養義務,不符合遺棄罪的犯罪主體,不涉嫌遺棄罪。

四川3名兒童因扶老人被訛獲5000元委屈獎

香港中通社8月25日電 四川達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訛詐為“撞倒”對方的兒童,近日獲得民間公益組織中國好人網頒發5000元(人民幣,下同)獎勵。同時,兩名辦理該案件的民警則獲得3000元“攙扶老人獎正義獎”獎金。

綜合中國內地媒體報導稱,2013年11月15日下午,達州市的3個小夥伴在樓下玩耍,看見有個婆婆在不遠處摔倒,老人對孩子們說:“小娃兒,把我扶起來一下嘛!”3人將老人扶起後,老人抓住小孩的手,說自己被撞倒。

老人蔣某為證明自己系被撞倒,從診所轉到醫院治療。11月16日,出院後被家人背著找到了扶老人的3個小孩之一家裡,要求賠償醫藥費,一直住了兩天。11月19日,3名小孩家長約訛詐者家人一起到達川區南外鎮司法所進行調解。經過司法調解,雙方達成口頭協定,3名孩子承擔7500元。隨後,雙方在司法所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孩子家長最終被強行要走1100元。

“我們娃兒明明是做好事,結果還要賠錢,這樣以後娃兒都不敢做好事了。”家長們決定報警。11月22日,達州警方調查後作出處理,蔣某系自己摔倒,蔣某及其子龔某的行為屬於敲詐勒索。為此,給予蔣某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因年滿70周歲,依法決定不予執行),同時對龔某給予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

此事當時曾引起全國媒體和公眾廣泛關注,當年央視春晚以該事為原型創作了小品《扶不扶》。

今年8月22日,華南師範大學教授、中國好人網負責人談方帶領志願者,尋找類似達州3名小孩這類“做好事反得不到好報”的好人。談方對媒體表示,這次達州3名被訛兒童獲獎,是中國好人網第二屆攙扶老人獎委屈獎獎金的發放對象。“給好人發獎就是讓好人做好事之後,不再受到委屈”,用獎金鼓勵和證明他們是在做好事,好人就應有好報。

近幾年來,中國內地頻頻出現攙扶摔倒老人反而被訛的報導,社會大眾對此經常產生世風日下、傳統不再的感慨,路途上遇到需要伸手幫助的情況時,很多人也難免陷入“扶不扶”的糾結與尷尬之中。(完)

【有片睇!】湖南拐子婆偷人失敗反被毒打

中國一直都有販買兒童的罪案問題,看到那些被捉走的兒童被人用作行乞工具,甚至被人殘害身體以博取同情感的新聞,都會讓人痛心疾首。

網上就有一段關於女人販因偷小孩失敗,反被小孩的家長捉住痛打的影片。據消息指,影片所拍攝的地點是湖南邵東百富路,事發時,該女人販在附近的商店內準備偷走一個三個月大的手抱嬰孩及一個二歲的小孩,幸好當時在店旁的行人看到並揭發此次事件,於是小孩的家長馬上擒下該女人販,並對她施以拳腳扭打,最後再送往紅士領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