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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意外|飛機維修工折返取工具 捲入波音客機引掣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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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音客機發生奪命事故。一名在伊朗機場工作的飛機維修工人,因為忘了帶走工具,折返途中竟然被一架波音客機的引擎活生生絞死。伊朗航空當局下令對事故進行調查。

慘劇發生在當地昨日早上,當地飛機維修技師阿米里(Abolfazl Amiri )在南部恰巴哈爾國際機場,剛對伊朗國內航空公司 Varesh Airline 的波音 737-500客機進行完例行維護工作,本來他已離開,但突然發現遺下了其中一件工具,於是折返現場,詎料因此誤闖鬼門關。

伊朗一名飛機維修工被一架波音 737-500客機吸入引掣慘死。IG圖片

伊朗一名飛機維修工被一架波音 737-500客機吸入引掣慘死。IG圖片

慘劇發生在伊朗南部的恰巴哈爾國際機場。Google Map

慘劇發生在伊朗南部的恰巴哈爾國際機場。Google Map

今年五月,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亦發生有人捲入飛機引擎喪生事故。X圖片

今年五月,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亦發生有人捲入飛機引擎喪生事故。X圖片

五月的事件涉及荷蘭皇家航空公司(KLM)客機。路透社

五月的事件涉及荷蘭皇家航空公司(KLM)客機。路透社

 荷蘭丹史基浦機場。路透社

荷蘭丹史基浦機場。路透社

據《每日郵報》和《鏡報》等報道,當時那架波音 737-500客機正開始展開運行測試,右邊機翼的引掣在蓋板打開的情況下迅速啟動,在未噴出火焰前,,強大的風力把剛巧在附近的阿米里吸扯進去,頓時成了一台巨型絞肉機。

救援人員到場後,在飛機引擎內找到阿米里的遺體。報道未有詳述阿米里的具體死因。

報道指,飛機右翼發動機啟動進行試運轉時,機上並沒有乘客,有關方面亦按照慣例,在引掣周圍設置了安全區域,禁止閒雜人等出入,想不到陳米里會成為「漏網之魚」。

今年5月,荷蘭阿姆斯特丹的史基浦機場,亦發生過飛機引掣奪命事故,不同的是,該名死者是故意爬進引掣內自殺。當時該飛機正準備離開史基浦機場,有目擊者說,當人被卡在引擎時,傳出來自地獄般的慘厲聲音,並有煙霧冒出。死者確認是在機場運營的一家公司的員工」。

2022 年,美國阿拉巴馬州機場的一名 34 歲女行李搬運工,被一架客機吸入引掣死亡,事故導致整個飛機都震動。死者是三個孩子的母親,據報意外發生前,曾多次被警告工作時不要過份走近引掣範圍。

聯合國維和部隊駐非洲馬利營地遇襲 已造成10名戰士犧牲 25人受傷

聯合國維和部隊駐非洲馬利營地遇襲,現時已造成10名維和戰士犧牲,另有25人受傷。

法新社此前消息稱,聯合國維和部隊駐馬利營地遇襲,造成8名維和人員犧牲。據消息人士透露,遇襲的維和部隊來自查德。

另據新華社此前報導,馬利穩定團20日發佈公報稱,確認有8名維和士兵當天在馬利東北部城鎮阿蓋洛克附近遭到不明身份武裝分子襲擊身亡。公報強調,維和士兵消滅了大部分武裝分子,並持續追擊剩餘武裝分子。

2012年3月,馬利發生軍事政變。2013年4月,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決議,决定設立馬利穩定團。2015年5月15日,馬利政府與北部地方部分武裝組織簽署《和平與和解協議》。同年6月20日,各方完成協定最終簽署。然而,馬利北部地方近年來一直衝突不斷,馬利中部近期也呈現出暴力衝突、恐怖攻击增多的趨勢。

“基地組織“恐怖攻击肯雅飯店爆炸,已造成6人死亡人數繼續攀升

當地時間15號下午,肯雅首都奈洛比市區一家飯店遭武裝人員襲擊,現時已造成至少7人死亡,另有數十人受傷。
索馬利亞“青年党”宣稱製造了這起襲擊。“青年党”是與“基地”組織有關聯的極端組織,近年來在索馬利亞及其鄰國多次發動恐怖襲擊。
當地時間晚上11點,肯雅內政部長弗雷德·馬蒂安吉在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表示,現時遭襲擊飯店已得到全面控制,多國人員已被安全撤離。馬蒂安吉對襲擊事件表示強烈譴責,並稱肯雅不會被恐怖主義打敗。

憤怒!中國駐巴基斯坦領事館遭遇襲擊,兩巴基斯坦警詧殉職

據巴基斯坦媒體23日報導,一夥武裝分子當天突然襲擊了中國駐巴基斯坦領事館,已有兩名巴基斯坦警詧殉職。此次襲擊疑似恐怖攻击。

根據媒體的報導,這夥身份不明的武裝分子大概有3-4名,他們試圖闖入中國駐卡拉奇領館,並向館外駐守的安保人員開槍,隨後安保人員進行了還擊。

由於事發突然,這些歹徒用手榴彈炸毀了門。

但隨後,大批巴基斯坦安全部隊抵達現場,至少一名襲擊者被確認打死。《每日巴基斯坦》網站稱,已有2名巴基斯坦警詧在這次襲擊中喪生。

【渣男狂毆女友】多次被毆仍未分手 被打港女:我好蠢囉


30歲的阿儀,這一年來,多次被男朋友虐打,滿身傷痕。

阿儀任職收銀員,男友是裝修工人,兩人拍拖三年,並且住在一起。她說,男友之前十分正常,但去年尾開始,變得性格暴躁,多次三次虐打她。

阿儀坦言,其實每天都很害怕,擔心男友會不會又打她,「好像第二次打我時,就握著我的頸,我呼吸不了。那種窒息的感覺很恐怖,覺得自己會否就快死。」男友頭兩次打她,家人並不知情,只是朋友知道,都有勸阿儀離開他,但她覺得還喜歡他,所以沒有分手,「可能還有愛,很愚蠢。」

這次再被打,阿儀徹底心死了,「這次傷勢最嚴重,所以我決定離開他,已經忍夠,不會再跟他在一起。」她發訊息跟他說分手,對方之後竟然封鎖她,「賤男,不要得,人品都不好,試問會打女人的會有多好?」

這件事,令她蒙上陰影,「身心受創,很怕將來的男友會不會又打我,所以暫時都不會拍拖,真的驚了。」

內蒙古一線民“快手”平臺上傳傳播發佈暴力恐怖視頻圖片被判刑3年6個月

“赤峰警察”(ID:cfsgaj)8月25日消息,2017年1月16日,巴林右旗警察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通報,稱:一右旗籍線民在“快手”平臺上傳播暴恐視頻及血腥圖片。

接到通報後,右旗警察局立即成立專案組立為宣揚恐怖主義案件進行偵查,並將犯罪嫌疑人薑某抓獲歸案。經審訊,薑某對其為新增粉絲關注度,利用手機在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平臺上傳視頻、圖片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認定,薑某所持有的4部視頻被認定為暴力恐怖視頻,4部視頻被認定為暴力血腥視頻,8張圖片被認定為暴力恐怖圖片,22張圖片被認定為暴力血腥圖片。其上傳的4部視頻被認定為暴力恐怖視頻,3張圖片被認定為暴力血腥圖片。

2018年5月16日,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件做出判决,被告人薑某犯宣揚恐怖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犯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决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暴恐音視頻,你不能觸碰的禁區

什麼是“暴恐音視頻”?

“暴恐音視頻”,是“暴力恐怖音視頻”之簡稱,是指以聲音、影像或者聲音與影像組合之形式再現暴力恐怖與宗教極端等內容的錄音帶、錄影帶或者其他存儲載體。

在網絡上傳播暴恐音視頻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罰。

《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條第二款之規定

利用互聯網製作持有、下載存儲、傳播宣揚涉暴力恐怖、宗教極端、民族分裂等內容的文字、圖片、音視頻資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均有處罰規定,輕則被行政處罰,重則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網警提示:

發佈暴力恐怖視頻有違國家法律,依法文明上網是線民義務。

由於網絡具有傳播力强、傳播面廣的内容,網上傳播暴恐音視頻會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是公安機關重拳打擊的犯罪行為,不管出於什麼理由,基於什麼目的,一經發現,警方必將對涉案人員予以查處,切實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秩序平穩有序。

廣大線民要以此為戒,切實增强對網上資訊“辨偽去妄”的能力和自覺,多一些理性分析,少一些盲目轉發,不給網絡涉恐言論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間,共同維護健康和諧的網絡秩序。

網友若發現或收到涉暴恐音訊視頻,請立即撥打110或者就近到轄區公安機關報警。

日殺人魔浴室分屍..公寓藏9屍體8具是女性 鄰:2月前傳強烈惡臭

日本發生驚悚的殺人分屍案!日本東京都八王子市一名23歲的女性21日失蹤,警方循線在神奈川縣座間市一間公寓的玄關的保冰桶裡發現2顆頭顱、以及已經被分屍的屍塊,其中一名就是失蹤女子,一共找到9具屍體,主嫌是27歲的白石隆浩。經警方調查,9具屍體中有8具是女性。

綜合日媒報導,該名23歲女子21日失蹤後,女子的哥哥24日報警說連絡不上自己的妹妹,警方從推特發現他曾寫下,「想找一起自殺的人。」搜尋過程中,先是在JR八王子車站監視錄影畫面,發現他和該名男子23日曾一起搭車,加上男子所住的公寓附近的小田急小田原線相武台前車站,也有拍下2人的下車的畫面。

警方30日下午4點循線找到這間公寓,在玄關的保冰桶發現2顆人頭,都已經發臭腐爛,以及部分屍塊,最後共發現9具屍體,其中一具就是失蹤的女子,該棟公寓是木製兩層樓式的建築,一共有12間房間,一層樓有6間房間,並有各自獨立衛浴設備和廚房。

▼嫌疑人白石隆浩。(圖/翻攝自)

▲▼▲日殺人魔在浴室分屍..公寓藏9屍體8具女性 鄰:2月前傳強烈惡臭(圖/翻攝自@Weekender15 、@FastNewsJP_ twitter)

據《朝日新聞》報導,一名40歲的鄰居說,「白石2個月前搬來之後,2樓某間房間就開始發出強烈的惡臭味,每次經過的時候都要捏緊鼻子。」有住戶說,「曾在深夜遇見白石,他正在倒垃圾,聽到垃圾袋好像很重發出聲音,這件事件發生之後,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很恐怖。」

還有一名23歲的家庭主婦說,「每天從這公寓前面經過去購物,看到報紙刊登出這邊抬出9具屍體,真的嚇壞了!沒想到命案就在自己那麼熟悉的公寓前發生的。」而據警方調查,9具遺體有8具是女性,白石是在浴室將人分屍,一些屍塊放在保冰桶、貓砂盆,房內也發現3個保冰桶及5個大型收納箱,裡面發現幾具大腿骨。

白石坦承分屍,並供稱「一些屍塊已經丟棄了。」對於八王子失蹤的該名女性,「我是第一次見到這個女人,我已經把他殺了。」目前被依照棄屍罪嫌逮捕,警方正在進一步釐清全案。

▲▼▲日殺人魔在浴室分屍..公寓藏9屍體8具女性 鄰:2月前傳強烈惡臭(圖/翻攝自@Weekender15 、@FastNewsJP_ twitter)

特朗普很快就要辭職了,總統的《交易的藝術》作者預言

幫助唐納德·特朗普總統寫他的開創性著作《交易的藝術》的那個人說這位前真人秀藝員將很快離開白宮。
在星期三的一系列推特上,共同撰寫了1987本幫助界定房地產巨頭公眾形象的書的Tony Schwartz說,他認為這些牆正在逼近特朗普,他很快就會離開辦公室,試圖挽回面子。
施瓦茲星期三發來的每一條微博都是關於特朗普的。認為特朗普作為一個小孩,W /反應性依戀障礙,囙此在一個永久性的致命的脾氣。他在7歲時就結束了學業。他後來說,“記住,每次特朗普責備和貶低他預計他深感和自我憎恨別人身上。”
趨勢:誰是Pershing?王牌援引軍隊領導人,他錯誤地認為用猪血子彈射殺穆斯林恐怖分子。
後來,他在一系列三條推特上寫道,特朗普的結局會在一年前結束。圓圈以令人目眩的速度接近。特朗普將辭職並宣佈勝利,繆勒和國會讓他別無選擇,”施瓦茲在推特上寫道。特朗普的總統任期實際上結束了。如果他能活到年底,他會很驚訝的。更可能辭職到秋天,如果不是更早。”
對於那些不支持特朗普的美國人來說,很多人認為總統的支持率徘徊在37%左右,施瓦茲警告說,如果他們想讓億萬富翁辭職的話,他們必須繼續施加壓力。王牌必須孤立。每天抵抗。結尾很近,但必須保持高壓力,”他在推特上寫道。
別錯過了:美國通過轟炸日本,然後使自己的阿兵哥在核清理任務中生病而贏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戰。
施瓦茲現在是能源項目的首席執行官,他一直是特朗普的責備者,他登上了白宮,並經常試圖解釋總統是如何做出決策的。月,施瓦茲寫在華盛頓郵報特朗普沒有價值也不一定認識的品質,往往成為人們越來越安全,比如同情心,慷慨,反思的能力,延遲滿足,首先,良心,正確與錯誤的內在意義。”
相反,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交易性的,被認為是贏或輸。如果這是真的,顯然,特朗普將沙漠就任總統前,可以認為它是一個不可挽回的損失。
評論員似乎覺得施瓦茲一樣。最新的賠率從莊家立博,例如,給48%的機會他沒有完成第一學期由於是彈劾或辭職特朗普。

特朗普稱美弗吉尼亞州爆衝突是,種族衝突

關注美國弗吉尼亞州夏洛茨維爾的集會衝突事件。現時事件已造成至少一人死亡,34人受傷。夏洛茨維爾市市長稱,當地議會已經决定採取宵禁措施。
事件源於11日晚開始數千名白人種族主義者在夏洛茨維爾舉行的大規模集會,集會在12日演變成了暴力騷亂事件。當地時間12日下午,一輛汽車還蓄意沖入反對種族集會的人群,警方之後逮捕了駕車的20歲男子,這名男子來自俄亥俄州,涉嫌蓄意駕車衝撞人群。
自當地時間11日晚開始,一場名為“團結右翼”的白人種族主義者集會開始舉行,數千名白人種族主義者以抗議當地政府拆除南北戰爭時期代表奴隸主利益的羅伯特·李將軍的紀念塑像為由,在弗吉尼亞州的夏洛茨維爾市舉行集會遊行活動。集會很快招來了大批反對者,12日上午,雙方由口角相爭陞級為暴力鬥毆。在衝突中,一輛汽車還蓄意沖入反對白人種族主義者的集會人群,現場一片混亂。

双方暴力斗殴现场

州政府:夏洛茨维尔进入紧急状态

对于失去控制的集会,当地政府已宣布集会为非法活动,大批防暴警察赶到现场试图驱散集会者,但却遭到集会者的抵抗。弗吉尼亚州政府已宣布夏洛茨维尔进入紧急状态。

特朗普谴责夏洛茨维尔事件

12日下午,特朗普发表讲话谴责了这场暴力活动。

美国总统 特朗普:我们在密切关注发生在弗吉尼亚州夏洛茨维尔的恶性事件,我们以可能的最强烈措辞谴责这起在许多方面展现仇恨、偏执和暴力的恶性事件。

特朗普并未对引发骚乱的白人种族主义团体予以任何批评,而是称美国这样的问题由来已久。

美國總統特朗普:這個問題(種族衝突)由來已久,不是從特朗普時期才有的,也不是從奧巴馬時期才有的,這個問題由來已久。
早在11日晚間集會剛剛開始時,就有美國媒體和公眾要求特朗普作出公開表態,但特朗普卻一直保持沉默直到12日中午。美國《華盛頓郵報》對此評估稱:特朗普作為美國總統,對此次的種族主義事件反應遲緩,無助於平息事態。相反,特朗普在對待穆斯林人員在美國國內外發動的恐怖攻击卻要反應快得多。

「恐怖全家福照」瘋傳 真相竟然是被謠傳….

一張常見的全家福照背後,竟隱藏著大陸潛在的人口問題?近日微博瘋傳一張「恐怖的全家福」,照片中唯一的年輕人竟然要扛起撫養其它7名長輩的責任,引來不少網友討論,甚至登上微博的熱搜榜,沒想到卻被當事人「打臉」,指出一切都是捏造的謠言。

▲這張全家福照在微博上瘋傳。(圖/翻攝自微博)

微博帳號「逸事拾遺」16日分享了一張全家福照,指出「下面這張全家福照,是江蘇一個光榮遵守一胎政策的家庭」,因為一胎化政策的關係,導致一家8口只有一個年輕人,必須獨自扛起家庭的經濟責任,聳動的內容讓這則文章迅速登上微博熱搜。

▲圖/翻攝自微博

然而,發文隔日就慘遭網友戳破,照片中的年輕人透過微博澄清,指出全家福照是多年前拍的,只是想表達出「誇獎孝順子女」的感覺,沒想到卻被曲解為「恐怖的全家福照」,讓他相當無奈,表示「不好意思我大家族四、五十人,難道都要我養?」希望網友別再相信謠言了。

這篇「打臉文」一出,引來許多網友討論,紛紛留言痛批「造這種謠,良心不會痛嗎?」「把人家一家全家福說成恐怖照片,隨隨便便放人家全家照片,也真是夠了」,還有當事人的朋友出面替他喊冤「這張照片到底要被謠傳幾年呀?」

FBI僱員嫁恐怖份子 翻譯員成IS新娘

FBI僱員嫁恐怖份子 翻譯員成IS新娘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一名能接觸最高機密的翻譯員,驚傳在2014年,曾飛到伊斯蘭國IS的大本營,並且嫁給一名她奉命調查的恐怖份子。儘管到敘利亞短短2個月她就後悔,回到美國後立刻遭逮捕,卻只服刑2年,被外界認為疑點重重,這份法院文件在美國媒體披露下公諸於世,而FBI僱員嫁的恐怖份子也並非普通人,而是一名德國前饒舌歌手。

眼前這名IS伊斯蘭國戰士名叫柯斯伯,擔任IS公關和招募工作,不只曾手刃人質,但柯斯伯更為人所知的原因是,他曾以饒舌歌手之姿闖蕩德國歌壇。

自由新聞工作者希爾:「他呼籲他的追隨者攻擊歐洲,他曾說:「歐洲是你們的戰場」。」

柯斯伯在美國國務院的反恐辦公室的資料中、榜上有名。如今更因為娶了「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僱員,更加聲明大噪。

聲音來源:CNN記者:「現在這位前FBI僱員葛林,她的頭像因為安全因素而被打上馬賽克,根據聯邦檢察官她違反公眾信任,並危害我們國家安全,葛林只坐了2年牢現在已經自由。」

這起案件其實發生在近3年前,不過在檢察官認為應該讓大眾了解,要求法官公開文件,並在美國媒體CNN獨家披露下,才為外界所知。

CNN調查記者葛羅佛:「我認為這起案件真的很不堪,一位擁有機密文件的高階僱員,祕密前往敘利亞,還嫁給一名她奉命調查的恐怖份子。」

其實葛林早就結婚,38歲的她出生於當時的「捷克斯洛伐克」,並在德國長大,隨後嫁給一名美國軍人,搬到美國後,讀完大學並在南卡羅來納州的攻讀歷史學碩士,指導老師對她印象深刻。

克勒姆森大學教授葛拉布:「葛林是個非常認真勤奮的學生,這真的很難相信。」

葛林在2011年開始,以約聘語言學家為FBI工作,2014年1月,被分配到底特律辦公室,並且調查化名為「A」的恐怖份子,也就是從歌手變成恐怖份子的柯斯伯,FBI以為葛林利用2個Skype帳號追蹤和調查柯斯伯,但事後才發現,葛林其實有第3個私人帳號。

2014年6月,葛林聲稱要回德國見家人,其實飛到加拿大多倫多後,接著經過土耳其跨過邊界到敘利亞,並嫁給她的調查對象、柯斯伯。

法院文件指出,葛林對IS透露自己FBI僱員身分,但她抵達敘利亞沒幾週,葛林才終於夢醒。

聲音來源:CNN記者:「她寫電子信件到美國,我很沒用我這次真的毀了,我在敘利亞在很糟的環境,而且我不知道要待多久,如果我回去的話可能要在監獄待很久,不過這就是人生。」

2個月後,葛林成功離開敘利亞回到美國,並立即被逮捕。

不像其他被控支持恐怖主義等罪名的罪犯,在司法部門網站都有紀錄,並且刑期都在8年、10年,甚至更長,但葛林的案件不但至今才曝光,她還只服刑2年,檢察官指出,葛林在過程中非常配合辦案,但依舊讓外界覺得疑點重重。

外星生命 (4DX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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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星生命》是一部2017年美國與英國合拍的科幻恐怖驚悚片,由丹尼爾·伊斯皮諾薩執導,保羅·韋尼克與雷特·瑞斯共同撰寫劇本。電影主演包括積·佳蘭賀、蕾貝卡·弗格森、賴恩·雷諾士、歐嘉·迪霍維赫娜亞、艾瑞楊·巴卡雷與真田廣之。電影由發行商哥倫比亞影業定於2017年3月24日在美國上映。

  • 2017 年 3 月 23 日 (香港)
  • IIB 級
  • 恐怖, 科幻, 驚悚
  • 丹尼爾·伊斯皮諾薩
  • Bonnie Curtis, Dana Goldberg, 大衛·埃利森, Julie Lynn
  • Paul Wernick, Rhett Reese
  • 1 小時 44 分鐘

網路流傳的10大恐怖搜尋關鍵字-真實事件版全文

 

你可能對網路上流傳的多種版本「10大恐怖搜尋關鍵字」略有耳聞,是否勸你不要搜尋就越好奇呢?妞編輯把這些關鍵字的真相都找出來了,俗話說的好:好奇心殺死一隻貓,這些搜尋結果多為常人無法忍受的變態等級,閱讀本文前請慎思。

 

網路流傳的10大恐怖搜尋關鍵字,妞編輯整理出真實事件版:

 

1. 烏克蘭殺人事件

2. 少女浴室自殺20天

3. 正眼面對死亡的勇者

4. 跳水爆頭

5. 越南警察

6. Bestgore

7. 疼痛奧林匹克 BME 日本

8. 打保齡球戴戒指

9. 兩女一杯

10. 電鋸豬

 

 

 

另記有10大恐怖之搜尋關鍵字之圖片版:

下水道美人魚

尖銳

なんて可愛い僕

騎木驢

琵琶蟾蜍

蜱蟲狗

牙膏臉

尖銳

空手指

蝸牛人

 

 

1. 烏克蘭殺人事件

 

2007年6到7月之間,烏克蘭的一個樹林裡面,3位19歲少年捉到一名48歲中年男子,並錄下殘忍凌虐最終殺死他的6分鐘痛苦過程,還將影片上傳至網際網路,經由網友瘋狂轉貼才曝光,震驚國際。

 

3名少年被俄羅斯警方捉到,自始至終沒有悔意,透露凌遲殺人動機是因為有趣,就如完成一項作品。法官說他們一開始用殺貓狗練習,後來經過調查才發現一共有21人受害。輿論紛紛聲援死刑的決定,但烏克蘭無死刑,其中兩人被終身監禁,另一人未參與殺人只幫忙搶劫,而被判處9年徒刑。

 

讓我想到一步澳洲電影《血教育Snowtown》,殺人魔真的是循序漸進的,有違人道,令人不忍卒睹。

 

 

 

2. 少女浴室自殺20天

 

一名居住在中國海南省臨高縣新盈鎮紅民北街的少女小凡 (化名),在浴室死亡20天之後才被發現。由於浴室的環境潮溼,細菌急速繁殖,20天之後屍首浮腫,就如皮囊袋一般。至於是否自殺眾說紛紜,有人猜測洗澡時煤氣中毒,大部分人判定自殺。

 

請尊重生命、愛惜生命,不要讓親人流淚。

 

 

 

3. 正眼面對死亡的勇者

感覺像是中東國家,幾名男子並排在一起,處刑人以電鋸終結他們的生命。一名男子毫不畏懼地睜大眼睛,被人稱為正眼面對死亡的勇者。

 

這類影片很多都註記「阿拉花瓜」,意為伊拉克伊斯蘭國組織,原本似乎是讚美真主的意思,但後來經常被人和斷頭影片聯想在一起。

 

 

 

4. 跳水爆頭

有個人跳水頭撞到硬物而裂成兩半,最痛苦的是他那時還活著被送醫。千萬不要在危險的地方跳水…

 

 

 

5. 越南警察

一位越南交警出了車禍,身體攔腰斷成兩半。網路上有各種流言,有人說經過急救這位越南警察仍救回一命,也有說法是他一個月後去世了,而中國也發生類似事件,活著的是那位中國人。馬路如虎口,但有些意外真令人感到無奈。

 

 

 

6. Bestgore

Bestgore是一個獵奇網站,提供相關的新聞、影片、圖片,強調都是真實無造假的。由加拿大艾柏塔省的城市愛德蒙頓的Mark Marek創立,2012年曾因殺人影片《1 Lunatic 1 Ice Pick》引起極大爭議,這支影片記錄了來自中國的國際學生Lin Jun被成人片男優Luka Magnotta殺害的過程,後者因而遭到起訴。

 

英文所謂的shock site即指讓人不舒服地震撼的網站,Bestgore並不是唯一。這起事件引發人們反思:是偷窺文化促使犯罪嗎?螢光幕後的閱聽人是否也是間接的幫兇?

 

 

 

7. 疼痛奧林匹克

疼痛奧林匹克顧名思義,就是挑戰人體疼痛的極限,用各種手段使自己脆弱的部分受傷,看能忍耐多久。這種殘忍行為可能與BME極端人體改造當中的活人肉雕扯上關係,疼痛奧林匹克的影片關於男人切斷生殖器,片末似乎有標註是假的,但真的有一個日本男性把自己的外生殖器切下來,並舉辦品嘗大會分食給參與者。

 

穿耳洞和刺青等雖痛但卻好看的小玩意兒還可以被社會接受,如果真的傷害父母給的好手好腳就有違倫常且不道德了。

 

 

 

8. 打保齡球戴戒指

打保齡球戴戒指發生的悲慘意外。大家都知道保齡球有三個洞給手指抓的,有個人戴戒指打保齡球,球丟出去的時候手指卻卡住了,但是力道太大,手上的皮肉就如昆蟲蛻變脫皮那樣子。

 

 

9. 兩女一杯

2007年為了嗜糞症患者釋出的成人影片。兩個女孩,一杯糞,至於她們要做甚麼…應該想像得出來吧。

 

由於影片中有大量糞便等引人反感的不雅畫面,自稱震撼藝術家 (shock artist)的導演Ira Isaacs因此在2008年初審,2013年1月被美國聯邦政府判4年監禁之刑。

 

 

 

10. 電鋸豬

在成為餐桌上的佳餚之前,屠宰場一定有殺戮過程,現在應有機器屠宰。有一支影片關於屠夫用手拿電鋸殺死豬,豬隻脫逃,屠夫將之捉回來完成工作後還開心地大笑。或許以前就是這麼做的,但對現代人而言卻十足毛骨悚然。

 

 

 

沒有附圖片的用意就是希望達到兩全的狀態:滿足大家的好奇,又盡量不要造成心理陰影。知道真相之後心情怎麼樣呢?這個世界上真的有慘絕人寰、難以想像的事件,在非戰爭時期卻還出現這麼多離奇傷殘,不禁讓人懷疑現實與虛構的交界是否出了問題。

 

呼籲各位如果喜歡重口味主題,請去看特效製成的電影就好了,不要間接或直接成為這些真實影片的幫兇。

原文網址: http://www.niusnews.com/index.php/main/view/6848 © 妞新聞 www.niusnews.com

正妹背後有「女鬼」? 照片真相笑死人

農曆七月即將進入尾聲,在夜晚,恐怖氣氛就會鑽入周遭,有人說鬼月不宜在夜間拍照,否則會拍到「好兄弟」,真的是這樣嗎?有時候只是一場誤會,可別自己嚇自己!

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分享一張照片,當時在便利商店看見一位白色上衣搭配牛仔短褲的女子坐在角落,原本不以為意,仔細一看,才發現女子身後有一頭「怨念深重」的女鬼,正惡狠狠地瞪著。

網友為此拍攝照片,等女子離去後,才發現原來是「女神」張鈞甯的廣告看板,有網友表示,「這廣告太應景了」、「笑死人了!」、「角度取的太狂了啦!」、「女鬼一秒變女神」。

揭秘日本鬼屋 恐怖怪异的裂口女传说

揭秘日本鬼屋 恐怖怪异的裂口女传说

揭秘日本鬼屋:怪异女超恐怖。

据日媒报道,其实“裂口女”此次并非是现出真身,而是岐阜市一条繁华商业街的经营者们想出的一个创意,即利用空余房屋、打造出了一个以该传说为主题的鬼屋,让一些慕名而来的参观者们满足其好奇心。活动从2012年开始创办,今年已经是第三次举行。

在这个曾让全日本陷入恐慌的传说中,“裂口女”会询问放学回家的孩子:“我漂亮吗?”如果回答“漂亮”,她就会摘下口罩,再次询问:“这样呢?”如果小孩回答“不漂亮”,她就会用镰刀或者剪刀斩杀小孩;如果回答漂亮,便会把小孩的嘴巴剪开,让他跟自己一样“漂亮”。

“你说我漂亮吗?”活动期间,一个个嘴部裂开、身穿红衣、披头散发的“裂口女”突然从黑暗处现身,摘下口罩问着鬼屋内及街边过往的人群。不少小孩因看到如此恐怖的形象而被吓哭,不少成年人也是吓得尖叫连连。

揭秘日本鬼屋 恐怖怪异的裂口女传说

“裂口女”突然从黑暗处现身。

全程体验活动约为6分钟,现场布景也是按照传说起源时的1979年、即日本昭和时代的风貌而设计。尽管被吓得不轻,一名来自32岁的女性参观仍在事后表示,自己每年都回来该地参观,这次感觉尤其“兴奋与刺激”。

揭秘日本鬼屋 恐怖怪异的裂口女传说

历年来,日本各地都有人声称目睹过“裂口女”的出现。

据了解,历年来,日本各地都有人声称目睹过“裂口女”的出现,对该国家长及孩子们造成相当大的困扰,日本教育部门甚至为此提出过相应对策。根据一些学者的分析,“裂口女”的传说很可能传承自《涩谷怪谈》里的阿岩,即因为自己变成了丑女而心生报复。

廣西裸男圖姦女生 男生做花生友

近日,網上流出三張一名變態裸男撲向一名女學生,意圖強姦相,行為令人髮指!據知事發地點係廣西欽州太平鎮太平中學,網傳涉事男子為該校教師,之後證實佢係校內實驗室管理員!當時雖然旁邊有好多男生,但個個都做花生友唔施予援手,更雙手插袋、叉腰圍觀,後來幸得其他老師前來營救,阻止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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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當地有關部門表示,女生檢查過後,身體並冇任何傷痕;而涉事男子曾有精神問題,但已多年冇病發,所以先獲安排到校內工作。雖然裸男突撲向女生意圖強姦都夠恐怖,但最令人心寒係其他人只冷眼旁觀囉!

國民女友鄭刺爆劈腿3男 被抓包辯稱「各取所需」

▲鄭刺被爆同時和3名男子交往。(圖/取自鄭刺臉書)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模特兒鄭刺在2015年奪下men’s uno超模大賽冠軍,接著拍攝麥當勞網路短片,大展青春氣息和甜美笑容,讓她知名度大增,更被網友稱為「國民女友」,近日卻被爆料同時劈腿3個男子,當中包括秀導和攝影師,被正牌男友抓包後還回答只是「各取所需」。

據《時報周刊》報導,爆料人士曝光一段影片,可以看到鄭刺和前男友秀導手牽手走在台北車站,搭乘捷運手扶梯時還不顧旁人眼光忘情親嘴,但是2人之後便各自離去。而另一段畫面疑似是同一天拍的,她身邊換了另一名男子,是之前因為外拍而認識的攝影師,買完麥當勞後便和該名男子牽手走回她的住處。

▲鄭刺外型姣好,經常接下外拍工作。(圖/取自鄭刺臉書)

事實上,鄭刺的正牌男友名叫Taki,坦承也有收到上述的影片,並表示和女方因為外拍活動認識,熱戀3個月後就變調,接著指控對方自從回新竹老家過年後就變得很冷淡,自己也知道影片中的那2名男子是誰,之後有去詢問女方詳細的情況,但對方聽了之後便愣住,沒有回應,他因此質疑鄭刺與秀導和攝影師之間存在著「潛關係」,沒想到女友竟突然回答「各取所需有什麼關係」,讓他心碎滿地。

對此,鄭刺回應並沒有看過影片,但已經從別人口中得知這件事,坦承知道跟蹤她的人是誰,直呼「這有點恐怖」,並解釋只是跟朋友出去玩,請外界不用多做聯想,接著便以「不方便再回答」為由拒絕受訪。

南亞冷血匪偷薯片 刀插便利店東命危

日趨猖獗的南亞匪徒,昨再涉恐怖偷竊傷人案!一名南亞漢昨晚在油麻地碧街便利店,疑偷薯片後施施然在店外進食,遭東主發現,有人竟折返店與東主糾纏,更用生果刀向其胸捅一刀,傷口深達四吋,連刀柄亦折斷。兇徒其後拋棄刀柄逃去無蹤,店東被送院搶救,性命垂危,油尖警區重案組已全面緝兇。

油麻地碧街便利店發生恐怖偷竊傷人案,男店東胸遭南亞匪捅一刀,情況危殆。警方翻看現場閉路電視後,在附近展開大搜索,並派追蹤犬協助,因有巿民舉報疑匪曾進入彌敦道窩打老道交界地庫一家超巿,轉了一個圈沒有購物便離開,於是亦入內調查,惜無發現。至今晨,警方仍在旺角及油麻地一帶搜索。

傷者姓鄭(三十九歲),已婚,在碧街四十七號開設便利店。昨晚七時許,一名南亞裔男子頭戴藍色鴨舌帽,孭背囊,在店內徘徊片刻離開,然後在店外打開一包薯片施施然進食,鄭懷疑他偷薯片,追出查問,要求付款。

現場消息稱,由於該男子愛理不理,鄭便折返收銀櫃位準備報案,有人尾隨入店,至收銀櫃位出入口,拔出一把刀鋒四吋長的生果刀唬嚇,雙方在收銀櫃位糾纏,賊人不斷向鄭襲擊,鄭拾起紙皮盒頑抗,彼此經十多下推撞後,有人突然向鄭「雞心口」捅一刀,血流如注,然後奪門逃跑,傷者追出,在收銀櫃邊不支倒地。

據悉,由於生果刀插入鄭的胸部深達四吋,力度剛猛,連刀柄亦折斷,疑犯身染血迹,持刀柄跑出幾米外拋棄,沿砵蘭街向旺角奔逃,繼而走入上海街及彌敦道,再轉往尖沙嘴逃去。街坊目睹後紛紛報案,警方和救護員到場,將昏迷重傷職員送廣華醫院,再轉送伊利沙伯醫院搶救。醫生暗示他極度危殆,十多名家人接訊趕抵醫院,不禁垂淚。

警方其後尋回涉案刀柄,又派出追蹤犬協助緝兇,沿路可發現點點血迹,一小時後在彌敦道地庫一家超巿搜查,但無發現。至今晨,警方仍在旺角及油麻地一帶追緝匪蹤,案件交由油尖警區接手追查。

大嶼山搶灘阿富汗人蛇殺到

 

南亞人蛇湧港潮未停,大嶼山亦淪為搶灘黑點,更驚現來自中西亞戰亂國家阿富汗的「人蛇」。一批南亞漢昨晨在大嶼山深屈登陸及伺機入市區,被市民發現報警,警方到場拘捕九名外籍人蛇,其中七人來自南亞,其餘兩人來自恐怖活動肆虐的阿富汗,消息稱,阿富汗難民多湧往歐洲,但經內地偷渡來港極之罕見。據悉,警方透過反恐機制和情報系統核查該兩名阿富汗男子身份和背景,以策安全。有學者指,今次阿富汗人蛇潛港,今後亦不排除有敍利亞人蛇,若有極端分子混入,會威脅香港安全,港府必須調查清楚,釋除公眾疑慮。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的認定

第三章 安全防範

第四章 情報信息

第五章 調查

第六章 應對處置

第七章 國際合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範和懲治恐怖活動,加強反恐怖主義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對任何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恐怖活動,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為恐怖活動提供幫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國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作出妥協,不向任何恐怖活動人員提供庇護或者給予難民地位。

第三條本法所稱恐怖主義,是指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製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的主張和行為。

本法所稱恐怖活動,是指恐怖主義性質的下列行為:

(一)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活動的;

(二)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三)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

(四)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動。

本法所稱恐怖活動組織,是指三人以上為實施恐怖活動而組成的犯罪組織。

本法所稱恐怖活動人員,是指實施恐怖活動的人和恐怖活動組織的成員。

本法所稱恐怖事件,是指正在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

第四條國家將反恐怖主義納入國家安全戰略,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加強反恐怖主義的能力建設,運用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外交、軍事等手段,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

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義或者其他方法煽動仇恨、煽動歧視、鼓吹暴力等極端主義,消除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

第五條反恐怖主義工作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防範為主、懲防結合和先發製敵、保持主動的原則。

第六條反恐怖主義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應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禁止任何基於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

第七條國家設立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國反恐怖主義工作。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在上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領導和指揮下,負責本地區反恐怖主義工作。

第八條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應當根據分工,實行工作責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義工作。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織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軍事法規以及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並根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部署,防範和處置恐怖活動。

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聯動配合機制,依靠、動員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共同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的義務,發現恐怖活動嫌疑或者恐怖活動嫌疑人員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對舉報恐怖活動或者協助防範、制止恐怖活動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一條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公民或者機構實施的恐怖活動犯罪,或者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恐怖活動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使刑事管轄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章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的認定

第十二條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根據本法第三條的規定,認定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由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辦事機構予以公告。

第十三條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家安全部門、外交部門和省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對於需要認定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的,應當向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提出申請。

第十四條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對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辦事機構公告的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應當立即予以凍結,並按照規定及時向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家安全部門和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被認定的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對認定不服的,可以通過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辦事機構申請複核。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應當及時進行複核,作出維持或者撤銷認定的決定。复核決定為最終決定。

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作出撤銷認定的決定的,由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辦事機構予以公告;資金、資產已被凍結的,應當解除凍結。

第十六條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管轄權的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在審判刑事案件的過程中,可以依法認定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對於在判決生效後需要由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辦事機構予以公告的,適用本章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 安全防範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反恐怖主義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義意識。

教育、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將恐怖活動預防、應急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

新聞、廣播、電視、文化、宗教、互聯網等有關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反恐怖主義宣傳教育。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加強反恐怖主義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

第十九條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落實網絡安全、信息內容監督制度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傳播;發現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相關記錄,刪除相關信息,並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網信、電信、公安、國家安全等主管部門對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責令有關單位停止傳輸、刪除相關信息,或者關閉相關網站、關停相關服務。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執行,並保存相關記錄,協助進行調查。對互聯網上跨境傳輸的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電信主管部門應當採取技術措施,阻斷傳播。

第二十條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應當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對禁止運輸、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不得運輸、寄遞。

前款規定的物流運營單位,應當實行運輸、寄遞客戶身份、物品信息登記制度。

第二十一條電信、互聯網、金融、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不得提供服務。

第二十二條生產和進口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對槍支等武器、彈藥、管制器具、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核與放射物品作出電子追踪標識,對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檢示踪標識物。

運輸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對運營中的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核與放射物品的運輸工具通過定位系統實行監控。

有關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對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嚴密防範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擴散或者流入非法渠道。

對管制器具、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在特定區域、特定時間,可以決定對生產、進出口、運輸、銷售、使用、報廢實施管制,可以禁止使用現金、實物進行交易或者對交易活動作出其他限制。

第二十三條發生槍支等武器、彈藥、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核與放射物品、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被盜、被搶、丟失或者其他流失的情形,案發單位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同時依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開展調查。有關主管部門應當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製作、生產、儲存、運輸、進出口、銷售、提供、購買、使用、持有、報廢、銷毀前款規定的物品。公安機關發現的,應當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門發現的,應當予以扣押,並立即通報公安機關;其他單位、個人發現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四條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依法對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履行反恐怖主義融資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涉嫌恐怖主義融資的,可以依法進行調查,採取臨時凍結措施。

第二十五條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有關單位實施監督檢查的過程中,發現資金流入流出涉嫌恐怖主義融資的,應當及時通報公安機關。

第二十六條海關在對進出境人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有價證券實施監管的過程中,發現涉嫌恐怖主義融資的,應當立即通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和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

第二十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組織實施城鄉規劃,應當符合反恐怖主義工作的需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組織、督促有關建設單位在主要道路、交通樞紐、城市公共區域的重點部位,配備、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等防範恐怖襲擊的技防、物防設備、設施。

第二十八條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對宣揚極端主義,利用極端主義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財產、妨害社會管理的,應當及時予以製止,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發現極端主義活動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將有關人員強行帶離現場並登記身份信息,對有關物品、資料予以收繳,對非法活動場所予以查封。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宣揚極端主義的物品、資料、信息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九條對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人員,公安機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所在單位​​、就讀學校、家庭和監護人對其進行幫教。

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應當加強對服刑的恐怖活動罪犯和極端主義罪犯的管理、教育、矯正等工作。監獄、看守所對恐怖活動罪犯和極端主義罪犯,根據教育改造和維護監管秩序的需要,可以與普通刑事罪犯混合關押,也可以個別關押。

第三十條對恐怖活動罪犯和極端主義罪犯被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監獄、看守所應當在刑滿釋放前根據其犯罪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服刑期間的表現,釋放後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等進行社會危險性評估。進行社會危險性評估,應當聽取有關基層組織和原辦案機關的意見。經評估具有社會危險性的,監獄、看守所應當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安置教育建議,並將建議書副本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

罪犯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對於確有社會危險性的,應當在罪犯刑滿釋放前作出責令其在刑滿釋放後接受安置教育的決定。決定書副本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被決定安置教育的人員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安置教育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安置教育機構應當每年對被安置教育人員進行評估,對於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應當及時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見,報決定安置教育的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被安置教育人員有權申請解除安置教育。

人民檢察院對安置教育的決定和執行實行監督。

第三十一條公安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將遭受恐怖襲擊的可能性較大以及遭受恐怖襲擊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者社會影響的單位、場所、活動、設施等確定為防範恐怖襲擊的重點目標,報本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備案。

第三十二條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防範和應對處置恐怖活動的預案、措施,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二)建立反恐怖主義工作專項經費保障制度,配備、更新防範和處置設備、設施;

(三)指定相關機構或者落實責任人員,明確崗位職責;

(四)實行風險評估,實時監測安全威脅,完善內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城鄉規劃、相關標準和實際需要,對重點目標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技防、物防設備、設施。

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值班監看、信息保存使用、運行維護等管理制度,保障相關係統正常運行。採集的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九十日。

對重點目標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單位、場所、活動、設施,其主管部門和管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第三十三條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應當對重要崗位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對有不適合情形的人員,應當調整工作崗位,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公安機關。

第三十四條大型活動承辦單位以及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機場、火車站、碼頭、城市軌道交通站、公路長途客運站、口岸等重點目標的人員、物品和交通工具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違禁品和管制物品,應當予以扣留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現涉嫌違法犯罪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五條對航空器、列車、船舶、城市軌道車輛、公共電汽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營運單位應當依照規定配備安保人員和相應設備、設施,加強安全檢查和保衛工作。

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掌握重點目標的基礎信息和重要動態,指導、監督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履行防範恐怖襲擊的各項職責。

公安機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重點目標進行警戒、巡邏、檢查。

第三十七條飛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空域、航空器和飛行活動管理,嚴密防範針對航空器或者利用飛行活動實施的恐怖活動。

第三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應當在重點國(邊)境地段和口岸設置攔阻隔離網、視頻圖像採集和防越境報警設施。

公安機關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應當嚴密組織國(邊)境巡邏,依照規定對抵離國(邊)境前沿、進出國(邊)境管理區和國(邊)境通道、口岸的人員、交通運輸工具、物品,以及沿海沿邊地區的船舶進行查驗。

第三十九條出入境證件簽發機關、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對恐怖活動人員和恐怖活動嫌疑人員,有權決定不准其出境入境、不予簽發出境入境證件或者宣布其出境入境證件作廢。

第四十條海關、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發現恐怖活動嫌疑人員或者涉嫌恐怖活動物品的,應當依法扣留,並立即移送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

檢驗檢疫機關發現涉嫌恐怖活動物品的,應當依法扣留,並立即移送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

第四十一條國務院外交、公安、國家安全、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旅遊等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境外投資合作、旅遊等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中國在境外的公民以及駐外機構、設施、財產加強安全保護,防範和應對恐怖襲擊。

第四十二條駐外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安全防範制度和應對處置預案,加強對有關人員、設施、財產的安全保護。

第四章 情報信息

第四十三條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建立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實行跨部門、跨地區情報信息工作機制,統籌反恐怖主義情報信息工作。

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反恐怖主義情報信息蒐集工作,對蒐集的有關線索、人員、行動類情報信息,應當依照規定及時統一歸口報送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

地方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應當建立跨部門情報信息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反恐怖主義情報信息工作,對重要的情報信息,應當及時向上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報告,對涉及其他地方的緊急情報信息,應當及時通報相關地方。

第四十四條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依靠群眾,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基層情報信息工作力量,提高反恐怖主義情報信息工作能力。

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事機關在其職責範圍內,因反恐怖主義情報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察措施。

依照前款規定獲取的材料,只能用於反恐怖主義應對處置和對恐怖活動犯罪、極端主義犯罪的偵查、起訴和審判,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第四十六條有關部門對於在本法第三章規定的安全防範工作中獲取的信息,應當根據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的要求,及時提供。

第四十七條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地方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以及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應當對有關情報信息進行篩查、研判、核查、監控,認為有發生恐怖事件危險,需要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應對處置措施的,應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並可以根據情況發出預警。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通報做好安全防範、應對處置工作。

第四十八條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有關部門和單位、個人應當對履行反恐怖主義工作職責、義務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予以保密。

違反規定洩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調查

第四十九條公安機關接到恐怖活動嫌疑的報告或者發現恐怖活動嫌疑,需要調查核實的,應當迅速進行調查。

第五十條公安機關調查恐怖活動嫌疑,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嫌疑人員進行盤問、檢查、傳喚,可以提取或者採集肖像、指紋、虹膜圖像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和血液、尿液、脫落細胞等生物樣本,並留存其簽名。

公安機關調查恐怖活動嫌疑,可以通知了解有關情況的人員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地點接受詢問。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調查恐怖活動嫌疑,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相關信息和材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第五十二條公安機關調查恐怖活動嫌疑,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查詢嫌疑人員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查封、扣押、凍結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情況復雜的,可以經上一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五十三條公安機關調查恐怖活動嫌疑,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根據其危險程度,責令恐怖活動嫌疑人員遵守下列一項或者多項約束措施:

(一)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指定的處所;

(二)不得參加大型群眾性活動或者從事特定的活動;

(三)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進入特定的場所;

(四)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五)定期向公安機關報告活動情況;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公安機關保存。

公安機關可以採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方式對其遵守約束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

採取前兩款規定的約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不需要繼續採取約束措施的,應當及時解除。

第五十四條公安機關經調查,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立案偵查。本章規定的有關期限屆滿,公安機關未立案偵查的,應當解除有關措施。

第六章 應對處置

第五十五條國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應對處置預案體系。

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應當針對恐怖事件的規律、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分級、分類製定國家應對處置預案,具體規定恐怖事件應對處置的組織指揮體系和恐怖事件安全防範、應對處置程序以及事後社會秩序恢復等內容。

有關部門、地方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的應對處置預案。

第五十六條應對處置恐怖事件,各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應當成立由有關部門參加的指揮機構,實行指揮長負責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負責人可以擔任指揮長,也可以確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其他成員單位負責人擔任指揮長。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的恐怖事件或者特別重大恐怖事件的應對處置,由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負責指揮;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發生的涉及多個行政區域的恐怖事件或者重大恐怖事件的應對處置,由省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負責指揮。

第五十七條恐怖事件發生後,發生地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應當立即啟動恐怖事件應對處置預案,確定指揮長。有關部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織,按照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和指揮長的統一領導、指揮,協同開展打擊、控制、救援、救護等現場應對處置工作。

上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可以對應對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必要時調動有關反恐怖主義力量進行支援。

需要進入緊急狀態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國務院依照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決定。

第五十八條發現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後,公安機關應當立即進行處置,並向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報告;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發現正在實施恐怖活動的,應當立即予以控制並將案件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尚未確定指揮長的,由在場處置的公安機關職級最高的人員擔任現場指揮員。公安機關未能到達現場的,由在場處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職級最高的人員擔任現場指揮員。現場應對處置人員無論是否屬於同一單位、系統,均應當服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指揮長確定後,現場指揮員應當向其請示、報告工作或者有關情況。

第五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境外的機構、人員、重要設施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恐怖襲擊的,國務院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商務、金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旅遊、交通運輸等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啟動應對處置預案。國務院外交部門應當協調有關國家採取相應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境外的機構、人員、重要設施遭受嚴重恐怖襲擊後,經與有關國家協商同意,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可以組織外交、公安、國家安全等部門派出工作人員赴境外開展應對處置工作。

第六十條應對處置恐怖事件,應當優先保護直接受到恐怖活動危害、威脅人員的人身安全。

第六十一條恐怖事件發生後,負責應對處置的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可以決定由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對處置措施:

(一)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封鎖現場和周邊道路,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在有關場所附近設置臨時警戒線;

(三)在特定區域內實施空域、海(水)域管制,對特定區域內的交通運輸工具進行檢查;

(四)在特定區域內實施互聯網、無線電、通訊管制;

(五)在特定區域內或者針對特定人員實施出境入境管制;

(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電信、互聯網、廣播電視、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八)組織志願人員參加反恐怖主義救援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九)其他必要的應對處置措施。

採取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應對處置措施,由省級以上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決定或者批准;採取前款第六項規定的應對處置措施,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決定。應對處置措施應當明確適用的時間和空間範圍,並向社會公佈。

第六十二條人民警察、人民武裝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備、攜帶武器的應對處置人員,對在現場持槍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險方法,正在或者準備實施暴力行為的人員,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緊急情況下或者警告後可能導致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六十三條恐怖事件發生、發展和應對處置信息,由恐怖事件發生地的省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統一發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統一發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報導、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不得發布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在恐怖事件的應對處置過程中,除新聞媒體經負責發布信息的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批准外,不得報導、傳播現場應對處置的工作人員、人質身份信息和應對處置行動情況。

第六十四條恐怖事件應對處置結束後,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幫助受影響的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生活、生產,穩定受影響地區的社會秩序和公眾情緒。

第六十五條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給予恐怖事件受害人員及其近親屬適當的救助,並向失去基本生活條件的受害人員及其近親屬及時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衛生、民政等主管部門應當為恐怖事件受害人員及其近親屬提供心理、醫療等方面的援助。

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對恐怖事件立案偵查,查明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和結果,依法追究恐怖活動組織、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應當對恐怖事件的發生和應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分析、總結評估,提出防範和應對處置改進措施,向上一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報告。

第七章 國際合作

第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則,與其他國家、地區、國際組織開展反恐怖主義合作。

第六十九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務院授權,代表中國政府與外國政府和有關國際組織開展反恐怖主義政策對話、情報信息交流、執法合作和國際資金監管合作。

在不違背我國法律的前提下,邊境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經國務院或者中央有關部門批准,可以與相鄰國家或者地區開展反恐怖主義情報信息交流、執法合作和國際資金監管合作。

第七十條涉及恐怖活動犯罪的刑事司法協助、引渡和被判刑人移管,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十一條經與有關國家達成協議,並報國務院批准,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家安全部門可以派員出境執行反恐怖主義任務。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派員出境執行反恐怖主義任務,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第七十二條通過反恐怖主義國際合作取得的材料可以在行政處罰、刑事訴訟中作為證據使用,但我方承諾不作為證據使用的除外。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三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事權劃分,將反恐怖主義工作經費分別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國家對反恐怖主義重點地區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對應對處置大規模恐怖事件給予經費保障。

第七十四條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有關部門,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職責,建立反恐怖主義專業力量,加強專業訓練,配備必要的反恐怖主義專業設備、設施。

縣級、鄉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指導有關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建立反恐怖主義工作力量、志願者隊伍,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

第七十五條對因履行反恐怖主義工作職責或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待遇。

第七十六條因報告和製止恐怖活動,在恐怖活動犯罪案件中作證,或者從事反恐怖主義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經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應當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

(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觸被保護人員;

(三)對人身和住宅採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四)變更被保護人員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單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前款規定,採取不公開被保護單位的真實名稱、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護單位,對被保護單位辦公、經營場所採取專門性保護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第七十七條國家鼓勵、支持反恐怖主義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開發和推廣使用先進的反恐怖主義技術、設備。

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因履行反恐怖主義職責的緊急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徵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任務完成後應當及時歸還或者恢復原狀,並依照規定支付相應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補償。

因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對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補償。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依法請求賠償、補償。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七十九條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恐怖活動,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誌,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幫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條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製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條利用極端主義,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強迫他人參加宗教活動,或者強迫他人向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提供財物或者勞務的;

(二)以恐嚇、騷擾等方式驅趕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離開居住地的;

(三)以恐嚇、騷擾等方式乾涉他人與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嚇、騷擾等方式乾涉他人生活習俗、方式和生產經營的;

(五)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六)歪曲、詆毀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煽動、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動、脅迫群眾損毀或者故意損毀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人民幣的;

(八)煽動、脅迫他人以宗教儀式取代結婚、離婚登記的;

(九)煽動、脅迫未成年人不接受義務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極端主義破壞國家法律制度實施的。

第八十二條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動犯罪、極端主義犯罪行為,窩藏、包庇,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機關向其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拒絕提供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三條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對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辦事機構公告的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未立即予以凍結的,由公安機關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條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規定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停止傳輸、刪除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保存相關記錄,關閉相關網站或者關停相關服務的;

(三)未落實網絡安全、信息內容監督制度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傳播,情節嚴重的。

第八十五條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

(二)對禁止運輸、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予以運輸、寄遞的;

(三)未實行運輸、寄遞客戶身份、物品信息登記制度的。

第八十六條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依照規定對槍支等武器、彈藥、管制器具、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核與放射物品作出電子追踪標識,對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檢示踪標識物的;

(二)未依照規定對運營中的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核與放射物品的運輸工具通過定位系統實行監控的;

(三)未依照規定對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四)違反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對管制器具、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決定的管製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第八十八條防範恐怖襲擊重點目標的管理、營運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制定防範和應對處置恐怖活動的預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義工作專項經費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備防範和處置設備、設施的;

(三)未落實工作機構或者責任人員的;

(四)未對重要崗位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或者未將有不適合情形的人員調整工作崗位的;

(五)對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未依照規定配備安保人員和相應設備、設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值班監看、信息保存使用、運行維護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動承辦單位以及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未依照規定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機場、火車站、碼頭、城市軌道交通站、公路長途客運站、口岸等重點目標的人員、物品和交通工具進行安全檢查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九條恐怖活動嫌疑人員違反公安機關責令其遵守的約束措施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條新聞媒體等單位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事件信息,報導、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發布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或者未經批准,報導、傳播現場應對處置的工作人員、人質身份信息和應對處置行動情況的,由公安機關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一條拒不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安全防範、情報信息、調查、應對處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門處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的,由主管部門處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九十二條阻礙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阻礙人民警察、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第九十三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情節嚴重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從事相關業務、提供相關服務或者責令停產停業;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有關證照或者撤銷登記。

第九十四條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有違反規定洩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有關部門接到檢舉、控告後,應當及時處理並回複檢舉、控告人。

第九十五條對依照本法規定查封、扣押、凍結、扣留、收繳的物品、資金等,經審查發現與恐怖主義無關的,應當及時解除有關措施,予以退還。

第九十六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章 附則

第九十七條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同時廢止。來源新華社)